一、申報組織
1. 科技部、財政部委托中國農村技術開發中心負責受理和審查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的申請材料。
2.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和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財務局,國務院有關部門科技司(局)作為推薦單位,負責組織本地區、本部門年度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的申報工作。申請單位提出的項目申請須經推薦單位推薦。國資委系統項目由北京市科委負責推薦。
3. 2011年度項目申報受理截止時間為2011年4月30日,請推薦單位于截止時間之前上傳電子版推薦材料。
4. 紙質推薦材料一式一份,包括所推薦各項目申請材料、項目推薦報告、推薦項目匯總表。
5.推薦單位需對申請單位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可靠性進行審核,對通過審核的項目進行論證,并對項目材料的真實性和論證結果負責。
二、項目申請文件
項目申請文件包括《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申請書》、《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相關附件。
1. 《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申請書》
申請單位須認真閱讀《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申請書》填寫說明,按規定填寫申請書并在線打印。項目立項后,合同書將由申請書內容自動提取生成,不再修改。
2. 《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是轉化資金項目論證和評審主要依據,申請單位必須按《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提綱》要求進行編寫,在線提交并打印。報告中應當包括項目預算及其分解情況,所涉及的主要內容、技術路線、技術經濟指標及計劃進度,必須與《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申請書》一致。
3. 相關附件 申請材料附件主要包括:
(1)申請單位法人證明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2)成果證明
——新品種:區試報告,或審定證書,或同等效力的證明(轉基因品種需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的審批證明);
——新獸藥:安全性評價與藥效試驗報告;
——疫苗:臨床試驗批件;
——新農藥(含植物生長調節劑類):田間試驗報告與安全性評價報告;
——飼料添加劑:安全性評價報告;
——新肥料:田間試驗報告及肥料檢測報告;
——機械類:樣機檢測報告與其他證明文件;
——儀器類:樣機檢測報告與其他證明文件;
——其它能證明成果情況的材料:認定證明、專利證明、或版權證明。
(3)能說明項目知識產權歸屬及授權使用的證明文件(如:專利證書、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技術轉讓合同等的復印件)。
(4)審計報告與財務報表
申請企業須提供2010年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含附注)及會計報表,并加蓋會計師事務所的公章,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事業單位須提供2010年度的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結余分配表等。會計報表須加蓋申請單位的公章。
(5)企業章程(企業申請者須提供)。
三、申報程序
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申報實行數字化管理。現將申報程序說明如下:
申請單位申報程序
(一)申請單位注冊與審核 申請單位必須首先在 “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以下簡稱申報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進行注冊備案,被申報中心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項目申報。往年已經在申報中心登記注冊的申請單位,仍用原單位管理員賬號和密碼登錄,不需要重新注冊。
1.申請單位注冊:通過申報中心網站并點擊頁面右上角的“用戶注冊”按鈕,申請 “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_申報單位管理員”帳號(以下簡稱“轉化資金_單位管理員”帳號),按照提示完成注冊流程。每個申請單位必須且只能在申報中心注冊備案一個“轉化資金_單位管理員”帳號,本單位其他申報用戶的帳號由單位管理員統一管理。
2.審核:“轉化資金_單位管理員”注冊完成后登錄申報中心,打印單位注冊信息,加蓋單位公章和相關簽名,并將原件一式兩份以及相關證明材料寄送到科技部信息中心。(相關證明材料包括: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注冊用戶身份證復印件,企業單位還須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以上證明材料復印件均須加蓋單位公章。)
3. 申報中心收到項目申請單位的注冊材料后,將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對項目申請單位注冊信息的審核,并即時通知注冊用戶(郵件/短信/用戶自行上網查看能否申報)。
4.只有“轉化資金_單位管理員”資質被申報中心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相應項目申報。
(二)創建申報項目名稱
1.“轉化資金_單位管理員”資質被申報中心審核通過后,該單位管理員登錄申報中心網站,點擊“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導航欄目中“申報用戶管理”,創建“轉化資金_申報用戶”帳號。由本單位的“轉化資金_單位管理員”創建的“轉化資金_申報用戶”,無需寄送相關材料至科技部信息中心進行審核。
2.“轉化資金_單位管理員”登錄申報中心,點擊“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導航欄目中“項目申報材料”,創建需要進行網上申報的“轉化資金項目名稱”,并將項目授權到本單位對應的“轉化資金_申報用戶”帳號,授權后方可進行項目內容填報。
(三)填寫申報項目內容 “轉化資金_申報用戶”由“轉化資金_單位管理員”授權后,登錄申報中心,點擊“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導航欄目中“項目申報材料”,點擊所申報的”轉化資金項目名稱”,填寫轉化資金項目《申請書》,下載《可行性研究報告》模板,按要求填寫完畢并上傳,提交給本單位的“轉化資金_單位管理員”。
(四)提交申報項目 “轉化資金_申報用戶”將申報項目提交給本單位的“轉化資金_單位管理員”后,“轉化資金_單位管理員”及時審查申請材料,審查通過后提交至推薦單位,項目顯示“已提交至推薦單位”,申請單位網上申報工作完成。
(五)上報紙質申請材料
1. 完成網上申報后,本單位的“轉化資金_單位管理員”或“轉化資金_申報用戶”登錄申報中心,在線打印《項目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紙質申請材料包括《項目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相關附件,一式一份,加蓋單位公章和相關簽名后正式報送推薦單位。
2.申請材料裝訂說明
(1)申請材料的裝訂順序是:封面、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附件清單(目錄)、附件、封底。封面的文字內容按“項目申請書”首頁格式填寫。
(2)申請材料的紙質文件采用A4紙打印,并按正式出版書籍樣式裝訂。同時,在書脊上部注明申請項目的名稱、下部注明推薦單位的名稱。
推薦單位操作流程
(一)受理并審查。推薦單位登錄“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網站(http://program.most.gov.cn)”,受理申請單位電子文檔和紙質材料。為了適應網上評審及財務評審要求,《項目申請書》中設置了“單位財務情況”等欄目。推薦單位須對申請單位上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并認真核對、審查有關文件、數據。
(二)項目初評。推薦單位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論證,在線填寫《論證專家意見》、《論證專家名單》、《推薦單位推薦意見》。上傳《項目推薦報告》和《推薦項目匯總表》,并打印。
(三)主要附件內容掃描上傳
請推薦單位負責掃描并上傳確定推薦項目的主要附件之關鍵部分,每個文件的掃描圖片請分別按序存至相應的word文件里。Word文件中的圖片須保持清晰,且每個Word文件不得大于5M。
(四)上報紙質推薦材料
1. 紙質文件一式一份,包括所推薦各項目申請文件、項目推薦報告、推薦項目匯總表(每頁均需加蓋推薦單位公章);
2. 推薦意見、專家論證意見及論證專家名單可以在申請材料裝訂后粘貼到相應位置,“推薦意見”需加蓋推薦單位公章;
上述紙質材料請報送中國農村技術開發中心成果轉化資金管理處受理部。
四、聯系方式
1. 科技部信息中心: 聯系電話: 010-88659000(中繼線) 、51292636 傳 真:010-68522908、68528068、68529028、68523396、68521776 電子信箱:program@most.cn、program1@most.cn、program2@most.cn、program3@most.cn 通信地址:北京市復興路乙十五號科技部信息中心協調處 郵 編:100862
2. 中國農村技術開發中心: 聯系人:童海燕、譚華 聯系電話:010-51503912、51503675 傳 真:010-51503915 電子信箱:zhzj@agrifund.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郊板井曙光花園中路11號北京農科大廈A座219 郵 編:10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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