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據
《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管理辦法》(國科發計字[1997]503號)
(二)認定條件
1、 在國內首次(或首批)開發成功,并已有市場銷售的產品;
2、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技術政策和相關的行業政策;
3、技術水平和產品性能較高,具備國內先進水平的產品;
4、具有顯著經濟、社會效益,有很好的市場發展前景;
5、沒有與所申報產品相關的知識產權糾紛。
(三)優惠方式
對列入新產品計劃的部分項目擇優予以一定數額的貸款利息補貼支持。確定貸款利息補貼項目的條件為:
1、企業和科研單位在開發重點新產品中已獲得金融機構貸款支持,產品產業化、規模化生產有較大發展前景且效益顯著;
2、貸款年限一般為l至3年的中長期貸款,并與銀行已簽訂中長期借款合同;
3、貸款額度一般應在500萬元以上。